COP31 的 35 by 35 電氣化目標:安塔利亞能把承諾變成決議嗎
11 月 9 日,近 200 個國家齊聚安塔利亞參加 COP31,擺在桌面上的最具體的數字不是一個溫度,而是一個能源占比。土耳其與澳洲聯合主席國希望世界把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從今天的約 23% 提高到 2035 年的 35%,這就是所謂的「35 by 35」全球電氣化承諾。峰會於 11 月 9 日至 20 日舉行,土耳其擔任主席國,澳洲主導談判,領袖峰會定於 11 月 11 日至 12 日。電氣化、氣候資金、調適與韌性是既定的優先事項,但 35% 這個數字是可以核查、可以爭論、原則上也可以寫進決議的那一個。
支持它的理由既是經濟的,也是環境的。國際能源署在峰會前提出的論點是,更快的電氣化到 2035 年每年可為化石燃料進口國節省超過 4000 億美元的進口帳單。電力利用能源的效率也高於直接燃燒燃料:模擬高度電氣化經濟的研究者認為,它可以用大約一半的一次能源提供同樣的有用能源,因為電動機和熱泵浪費的熱量遠少於燃燒。這就是主席國把電氣化說成不是綠色奢侈品、而是通往能源安全的最便宜路徑的原因,也是這個目標在通常的氣候圈子之外仍能獲得支持的原因。
勢頭是真實的,印度就是最好的例證。在 2025-26 財年,印度新增了創紀錄的 55.29 GW 非化石能源裝置,總量達到 283.46 GW,其中太陽能 44.61 GW、風電 6.05 GW。國際能源署報告稱,印度再生能源裝置現已超過 300 GW,2011 年至 2025 年間再生能源為該國節省了超過 1000 億美元的煤炭和天然氣進口成本,到 2030 年裝置可能達到約 530 GW。外交方面,歐盟、英國和加拿大都對 35% 的目標表示歡迎,巴西 COP30 主席國和衣索比亞 COP32 主席國也是如此,而支持該承諾的 Electrify Now 平台已有 15 個國家以及 70 多個商業、研究和民間社會團體參與。
然而,歡迎一個目標與通過一個目標之間存在差距,而這次峰會的成敗就取決於這個差距。35 by 35 承諾屬於主席國的行動議程,那是一套自願、不具約束力的倡議,不需要全體締約方正式批准。相比之下,正式的覆蓋決議需要近 200 個國家達成共識,而主席國自己的簡報材料對逐步擺脫化石燃料的強調,還不如以往的峰會明確。現實挑戰同樣嚴峻:電力在公路運輸能源中的占比仍不到 1%,國際清潔交通委員會的模型顯示,按現行政策,到 2035 年電力在公路運輸能源中的占比僅約 6%,即使在雄心勃勃的零排放汽車情境下也僅約 11%。要以所需的速度實現建築和工業電氣化,電網、資金和審批必須同步推進,而峰會的另一場重大爭論——開發中國家稱每年需要 1.3 兆美元氣候資金——很容易把這個目標擠出議程。
因此我的判斷比主席國的雄心要收斂。我認為 COP31 通過的最終決議文本會明確寫入 2035 年達到 35% 的電氣化目標,但我只給這個判斷 45% 的機率。支持面很廣,這個數字也有國際能源署和國際再生能源署的分析作支撐,所以機率接近五五開。但最可能的失敗方式不是直接拒絕,而是稀釋:目標只作為行動議程中的自願承諾存活,而正式決議文本只用更含糊的「加快電氣化」表述收場。看第二週:如果決議草案中出現編號的電氣化段落,說明目標正在變得具有準法律效力;如果沒有,說明安塔利亞又產出了一份掌聲熱烈的承諾,而非一項決議。無論如何,35 by 35 的檢驗標準不是安塔利亞的掌聲,而是到 2035 年,世界的能源結構是否真的不一樣了。